辽宁省演出协会是在辽宁省民政厅登记,澳客(OKOOO)唯一官方网站 作为业务指导单位的全省性演出行业社会团体。协会在澳客(OKOOO)唯一官方网站 大力支持推动下,现已启动换届工作。为重建行业平台,畅通政企沟通,服务全省演艺行业,现面向全省公开招募会员。
一、协会宗旨
搭建政府主管部门与演出行业之间的桥梁纽带,服务会员、规范行业、整合资源、赋能产业,推动辽宁演出行业规范化、高质量发展。
二、招募对象
1.企业会员:辽宁省内国有艺术院团、剧院、民营演艺公司、剧场场馆、舞美工程、演出策划、票务运营、澳客 演艺项目运营等从事演出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。
2.个人会员:演员、编导、舞台灯光音响技术人员、演出经纪人、演艺策划、戏曲曲艺从业者及其他从事演出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。
三、入会基本条件
1.拥护本协会章程,自愿加入本协会,认同协会服务理念;
2.遵守国家法律法规,无违规演出、失信、违法从业记录;
3.在辽宁省内从事演出相关业务或演艺相关工作;
4.愿意积极参与行业共建,自觉遵守《辽宁省演出协会行业自律公约》,履行会员义务。
四、会员可享受服务
1.全体会员均可享受以下服务:参加协会主办、协办的所有培训、论坛、观摩、展演活动,参加收费活动时可享受费用优惠政策;接收协会简报,优先获取行业政策、市场动态等权威信息;获得协会提供的维权支持和法律咨询,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与自律建设。
2.企业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:涵盖政策解读与对接,合规培训与规范指导,资源供需对接,人才技能培训和免费宣传推介等服务。
3.个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:演出经纪人资格考试、继续教育、备案等指导服务;专业技能、经纪业务、演出策划等培训服务;优先推荐参加艺术节、公益汇演等展演交流活动;对特色演艺人才的扶持、宣传与推介服务;就业订单对接与权益保障服务。
五、入会流程
1.领取、填写《入会申请表》,提交佐证材料: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、个人提交身份证及从业相关证明材料;
2.秘书处初步审核材料;
3.提交理事会审议;
4.审议通过后,按标准缴纳会费,颁发会员证书,纳入协会会员名录及行业资源库。
六、其他说明
1.本次招募为协会重启换届阶段集中招募,存量老会员也需要重新登记核验。
2.会费拟执行标准等详细情况咨询大会秘书处。
3.咨询方式:辽宁省演出协会秘书处。
联系人:金美彤 联系电话:18040218867(微信同步)
地址: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保安寺街28号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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